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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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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了2023年度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并经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行宁德中心支行意见,现予以公示。

一、名单确定依据

(一)《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

(二)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宁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三)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四)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五)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1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企业名单的通知。

二、公示期限

2022年3月13日-3月24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3-2898980

传      真:0593-2824833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东路1号1409

附件:宁德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附件下载:


附件.宁德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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