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验收公示
温州市瓯海辽东村经济合作社三产返回安置房及幼儿园工程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21 发布人:温州市瓯海辽东村经济合作社
2023年9月21日,温州市瓯海辽东村经济合作社三产返回安置房及幼儿园工程建设项目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开,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4日)
联系人:何煦
联系电话:17602970605
附件1:验收鉴定表.pdf
- 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辽东村经济合作社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监测单位:温州市瓯海辽东村经济合作社
-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 备注:
免责声明: 环境信息公示网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可通过本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环评信息公开、公参公示和全本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网络平台要求。在本平台公示有关信息和内容,由发布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