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生态环境网站导航 > 福建省 > 厦门市

厦门市

厦门市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2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8       来源: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

传 真:5182651

电子邮箱:xmssthjj_hpc@xm.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道324线(官路至小盈岭段)工程

  项目起于翔安区内厝镇店头水库附近,沿G324现状走廊至东岗变电站,预留花枞立交与规划新垵路衔接,之后线位向东北从劳光水库北侧穿过,并下穿乌营寨山和福鼎山,终于厦门翔安与泉州南安交界处的福鼎山隧道中部,与G324南安段顺接。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厦门路桥百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规划红线宽度起点-店头大桥段48m、店头大桥61.5m、店头大桥-花枞互通段67.5m,设计速度80km/h,修建长度4.543km,其中店头大桥两侧进行桥梁拼宽(店头大桥),修建劳光中桥1处,互通式立交1处(包含主线,匝道远期实施),隧道总长2716.5米/1.5座(乌营寨山隧道长2244.5米、福鼎山隧道厦门段长472米(全长3953米))

  (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项目占地破坏植被,挖方、弃方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的征占土地范围进行施工、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在主体工程区、施工场地区等设置排水沟与沉砂池,做好水土流失保护工作,降低项目对生态环境及水土流失的影响。对山体边坡设置混凝土挡墙、选址与周边植被相容的物种进行绿化播种。只要施工单位上述防治措施,则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时对敏感目标的造成短期影响。在应采取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设备夜间使用。根据相关研究,在施工场界修建挡板围墙具有良好的隔声降噪效果,建议本工程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3m高围挡,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影响。由于施工过程为短期过程,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将随着施工作业的结束而消失,其噪声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A:鉴于噪声预测模式计算得到的结果难免存在一定的误差,因此,建议对于距离拟建公路较近,且本次预测结果中环境噪声近中远期超标的莲塘村店头和中远期超标的莲塘村东岗,建议采取隔声屏障措施;琼坑村花枞建议对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预留噪声治理费用,视噪声监测结果适时上措施。

  B:拟建公路沿线规划区防噪距离

  起点~店头大桥、店头大桥~花枞互通、花枞互通~隧道口建议项目路段两侧土地利用规划建设中噪声防护控制距离分别为道路中心线两侧268m、275m、170m,该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以及其他特别需要保护的建筑,应合理建筑布局和a功能分区。如在路侧建造房屋造成其噪声超标的,房屋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自行采取降噪措施。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①施工期:

  本项目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期影响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和沥青烟。主要污染环节为材料的运输、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隧道施工等作业过程;此外运输车辆行驶将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污染,车辆运输、机械设备运行将产生的少量烟尘、NO2、CO、THC(烃类)等污染物。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洒水抑尘、材料及弃方密闭运输,加盖篷布,使用清洁燃料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运营期:

  A:一般路段

  本项目建成通车后,主线汽车尾气排放将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运营期加强引导分流,尤其是高峰期分流;同时应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用地,控制道路两侧建筑物与路肩的防护距离。在运营中远期,随着汽车技术和 排放标准的提高,汽车尾气污染有望得到进一步控制。

  B:隧道

  长隧道乌营寨山隧道出风口处CO最大浓度6.75mg/m3,小于CO环境质量标准(10.0mg/m3),乌营寨山隧道出风口最近敏感目标为主导风向上风向约105m处的琼坑村花枞,污染物经扩散、稀释,并在一定程度上被周边生长良好的植被吸收,浓度已大大降低,基本不会对隧道出口附近的敏感点造成影响。

  (4)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①施工期

  对施工生产废水设沉淀池收集,经隔油、沉淀等处理后循环回用;施工现场产生的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至指定地点消纳;对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村庄,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本项目对各种施工废水进行充分的回用或再利用,比如洒水降尘、绿化和农用等,做到施工废水不外排。

  涌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降尘等环节,剩余涌水直接排放,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②运营期

  本项目公路营运后降雨产生的路面径流各类污染物入河后污染物增量相对较小,会使河流水质在短时间内将有所降低,但这种影响只发生在降雨初期,公路两侧均布置有雨水管道,初期雨水经收集稀释与水体自净能力的作用下,可为环境所接纳,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隧道管理房污水量小,采用环保型整体式污水处理池处理,体积约为20m3,上清液作为绿化用水,底泥定期抽取清运。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土石方尽量回用于本项目或者周围的项目,不能及时利用的情况下,建议临时堆存,再逐步利用,最后不能利用的弃方到指定的建筑废土消纳场处置的方式是可行的。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固废均可以能到妥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营运期:在道路沿线设置相应垃圾箱,加强公路环保宣传。

  (6公众参与:已按照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来源: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免责声明:环境信息公示网为公益性网站,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可通过本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环评信息公开、公参公示和全本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网络平台要求。在本平台公示有关信息和内容,由发布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