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
2024年3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创新实验室建设(一期)扩建一阶段项目报告表)
发布时间:2024-03-15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创新实验室建设(一期)扩建一阶段项目 | 宁环评〔2024〕11号 | 2024年3月14日 | 见附件 |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3-2250389
传 真:0593-2995177
通讯地址: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352100
附件下载:
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创新实验室建设(一期)扩建一阶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评11)(1).pdf
免责声明:宁德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披露平台),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可通过本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环评信息公开、公参公示和全本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网络平台要求。在本平台公示有关信息和内容,由发布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