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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金诚)

发布时间:2023-11-04       发布人: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福建金诚合成革有限公司无溶剂聚氨酯合成革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文渡项目区

建设单位

福建金诚合成革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厂区总占地面积48720平方米,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购置3条无溶剂合成革生产线等生产设备,新增年产1800万米无溶剂合成革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项目位于福鼎市文渡工业集中区(福建金诚合成革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利用厂区内已有厂房进行改建,施工期只需设备入驻及安装,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周期短,影响小,故不进行影响分析。

运营期

1、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分别采用3套喷淋塔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经收集,利用现有的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喷淋塔用水、洗桶水、地面清洗水及职工的生活污水等,职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喷淋塔废水、洗桶水、地面清洗水等)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表2标准的2倍限值,通过园区污水管网,纳入福鼎市文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该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降噪措施为①配套隔声降噪、减振措施;②项目选用噪声值相对较低设备,在设备安装时增设降噪减震设施,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离型纸、合成革废边角料、污水处理污泥、废弃沾染物、废包装桶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离型纸、合成革废边角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委托宁德市城峰环保清洁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废弃沾染物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交由原料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福鼎生态环境局审批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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