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
2024年10月1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福建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精密不锈钢带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4-10-11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福建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精密不锈钢带改扩建项目 | 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上洋村 | 福建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对现有的1条冷轧不锈钢板生产线和2条冷轧不锈钢板连续退火酸洗生产线实施工艺提速,生产时间由原来的300天调整为330天,同时对其中一条冷轧不锈钢板连续退火酸洗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采用“硝酸/氢氟酸混酸”工艺同步生产300、400系精密不锈钢产品,从而新增年产20万吨精密不锈钢带生产能力,形成年产70万吨精密不锈钢带生产能力,实现产品多样化。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约300万元。 | 主要环境问题 一、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生活废水以及建筑施工废水;(2)施工产生的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和施工设备产生的燃料尾气;(3)施工期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工作时的噪声;(4)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 (1)营运期产生的轧机油雾、退火炉烟气、中性盐电解段酸雾、混酸酸洗废气;(2)运营期产生的酸性废水、含铬废水、脱盐水站排水、净环水等;(3)运营期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4)营运期产生的废钢边角料、机修磨辊间废料、生活污水沉淀污泥、废矿物油、废油泥、废过滤棉和轧机过滤滤芯、SCR废催化剂、不锈钢表面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纸、废石棉、废含油抹布等。 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1)水环境:生活污水依托福建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 (2)大气环境:采取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在施工场地采取洒水保湿、设置屏障等扬尘控制措施,优化车辆进场路线和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等措施。 (3)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把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在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30)禁止在靠近噪声敏感点200米以内区域进行高噪声施工,合理布局高噪声机械设备。 (4)固体废物:废钢管、废旧设备零件、废纸箱、包装水泥袋等可回收后综合利用;施工生活垃圾纳入现有厂区生活垃圾收集与清运系统;废油漆、含油抹布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营运期 (1)水环境:运营期少量循环冷却水经冷却过滤后定期与脱盐水站排水一同经新建管道至上克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办公区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要求和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最严格浓度限值,经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酸洗工艺产生的酸性废水进入厂内酸性废水处理系统“中和预处理+混凝沉淀+过滤”处理一类污染物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3“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后经新建管道排入青拓上克废水脱氮系统继续处理,通过“调节+缺氧+好氧+沉淀+压滤”处理后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限值(其中一类污染物执行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和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上克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湾坞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含铬废水经“调节+还原+中和+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中性盐预酸洗后喷洗和含铬废气喷淋洗涤塔工序,不外排。 (2)大气环境: 退火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附件2“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中轧钢的热处理炉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与《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修改单中规定排放;轧机油雾通过密闭捕集罩+油雾过滤净化器处理,中性盐电解段酸雾、硫酸混酸酸洗废气各经湿法喷淋净化,硝酸混酸酸洗废气经“湿法喷淋净化+SCR脱硝”处理后,按照《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要求排放。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加强车间内的噪声治理,对厂区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以有效降低车间噪声。合理布置设备,并对机械进行了减振等工程措施。 (4)固体废物:①一般固体废物:生活污水沉淀污泥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废钢边角料、机修磨辊间废料送福建中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②危险废物:废含油抹布属于危废豁免,混入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泥、废过滤棉和轧机过滤滤芯、SCR废催化剂、不锈钢表面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纸、废石棉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并处置。 (5)环境风险:项目可依托已建580m3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建设单位应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状况,按照相关规范,并结合园区应急预案要求,修编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www.tsingtuo.com/notice/660.html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 日-2024年10月16 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 |||||||||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 |||||||||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35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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