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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宁德核电一期进水明渠多排桩拦截清污系统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14 发布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宁德核电一期进水明渠多排桩拦截清污系统建设项目 | 福鼎市 |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 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包括在取水明渠内新建两道桩基式网兜(CN-3、CN-4)及一道桩基式兜底网(CN-5),分别在新建的桩基式网兜下游设置一座运维操作平台(CP-1、CP-2,共2座)以及各设置一套抽吸平台(CB-1、CB-2共2套)。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万元。 | 1.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用地用海和施工范围,避免大挖大填。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方、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及时清运、合理处置,严禁随意倾倒;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临时占地和影响区域生态的恢复工作。 2.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构件预制生产废水经沉淀后作为原料混合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施工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宁德核电厂现有的ED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 3.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施工材料运输应采取防风降尘、洒水等措施,防止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物料堆放场应设围挡和加蓬布覆盖等防雨水冲刷措施。 4.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 /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2250389 传真:0593-2295177 | |||||||||
电子邮箱:ndsthj@163.com | |||||||||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35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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