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环评公示 > 水土保持公示

水土保持公示

水土保持公示

古田县水利局关于接受大甲LNG储存气化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6       发布人:古田县水利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5日,我局接受了大甲LNG储存气化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6日-2024年1月6日。

联系电话:0593-3812723

传  真:0593-3809811

通讯地址:古田县六一四中路106-1号

邮  编:35220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大甲LNG储存气化站项目

建设单位 

古田县中气新能源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 

古田县中气新能源有限公司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下载

免责声明:宁德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披露平台),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可通过本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环评信息公开、公参公示和全本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网络平台要求。在本平台公示有关信息和内容,由发布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