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余东镇凤凰村村委会新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31 发布人:frontcat
余东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新址地块位于南通市海门区凤凰村凤星东路南侧,凤凰村十八组唐裕生宅基地北侧,凤凰村十八组机耕路东侧,凤凰村十八组机耕路西侧,总占地面积为1857m2。经现场踏勘走访可知,该地块历史至今为农业用地。根据《海门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编号:海规拨(2023)006号)》文件,调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中的行政办公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
根据地块历史用途变迁情况,该地块开发历史上为农用地,现为空地,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未发生过固体废物或外来堆土的倾倒,现场踏勘期间未见污染痕迹,未发现地块内有潜在污染源。通过对周边企业的资料分析,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不存在潜在污染。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得到结论: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未发现固体废物或外来堆土等污染源,周边环境对调查地块不存在潜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第一阶段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一、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凤凰村十八村民小组
联系人:秦主任 15262735173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南通源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18号双逸创业园(如东)6#203室
联系人:姜经理 15366361193
- 建设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凤凰村村民委员会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南通源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监测单位:
-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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