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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红寺堡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6       发布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文件要求,红寺堡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寺堡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项目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拟建地点:本项目建设的朝阳路(团结路—德水街)、小康东街(太阳山路—第三小学)为城市次干路,光明巷(前进街—德水街)为城市支路,三条道路均为安置区重要配套道路,朝阳路位于朝阳片区,光明巷位于兴盛片区,小康东街位于城东、新民片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朝阳路(团结路—德水街),全长500米,道路红线宽度25米,配套给排水、供暖管网、路灯及强弱电管线,730平方米2层四位一体综合管理用房(换热站、公厕、转运站、休息室);新建光明巷(前进街—德水街),全1000米,道路红线宽度17米,配套给排水、供暖管网、路灯及强弱电管线,730平方米2层四位一体综合管理用房(换热站、公厕、转运站、休息室);改建小康东街(太阳山路—第三小学),全长630米,道路红线宽度25米,配套路灯及强弱电管线;

5)投资概况:总投资为4700.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36.44万元,其他费用316.26万元,预备费348.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资金;

6)建设工期:2026年4月—2027年11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注意事项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主题请注明:红寺堡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将在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征求意见要求:公众应充分享受参与影响评价的权利,本着客观、真实和负责的态度,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为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公示期限

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红寺堡区德水街与康济路交汇处

评估机构单位名称:宁夏晟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国际贸易中心C栋写字楼1301B室

联系电话:0951-6606979

邮 箱:nxslgczx@163.com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单位:
  • 监测单位:
  • 建设地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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