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保验收
年处理8.1万吨烧渣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3 发布人:漾濞鑫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处理8.1万吨烧渣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8.1万吨烧渣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漾濞鑫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漾濞彝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漾江镇平地坝工业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65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已建成的“25430吨氧化矿烟化处理生产线”现有∮2.5×40m回转窑,采用回转窑焙烧磁化工艺,处理“10万t/a氧化矿烟化处理工程”产生的尾渣,年处理能力为8.1万吨/年)、辅助工程(综合用房、管理用房、地磅室、值班室)、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绿化、化粪池、垃圾收集桶)、储运工程(停车场、场内道路)等,其中:免烧砖生产线和尾渣生产线未建设,此部分内容不纳入本次验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1月19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和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觉
电话:138087218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 建设单位:漾濞鑫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编制单位:
- 监测单位:
-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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