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宁夏百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气化岛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7 来源:宁夏百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文件要求,宁夏百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气化岛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夏百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气化岛项目;
2)建设单位:宁夏百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4)拟建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5)建设内容: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气化装置、净化装置等生产设施;二期主要建设空分装置、压缩装置等生产设施,配套建设循环水、给排水、供电、供热、罐区、中控室等公用辅助工程及附属设施。
6)建设规模:
一期年产18.48亿立方米合成气等产品;二期年产41.75亿立方米合成气等产品。
7)投资金额:1226540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注意事项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编制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主题请注明:宁夏百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气化岛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将在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征求意见要求:公众应充分享受参与影响评价的权利,本着客观、真实和负责的态度,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为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公示期限
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7日—2025年9月4日)。
五、建设单位及报告编制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百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中宇民惠苑社区配套商业街5号楼1层113号房
编制单位:宁夏晟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国际贸易中心C栋写字楼1206室
联系电话:0951-6606979邮箱:nxslgczx@163.com
免责声明:环境信息公示网为公益性网站,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可通过本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环评信息公开、公参公示和全本公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网络平台要求。在本平台公示有关信息和内容,由发布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