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及公众参与
山东省乐康牧业有限公司年出栏780万只肉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4 发布人:山东省乐康牧业有限公司
我公司拟在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官地村南500米处,山东省乐康牧业有限公司内建设“年出栏780万只肉鸡项目”,特于2024年3月委托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需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面的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也可前往山东省乐康牧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aoYKSo4Ps9g2-cj5u16Vw?pwd=9965 提取码:996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即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5公里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公司也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注本项目进展,对项目建设提出不同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下面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公众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odEqomYBiw7Pd8hUoauag?pwd=yjb0 提取码:yjb0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公众可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给我公司,公众亦可通过电话、书信进行意见表述。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孙铭
电话:19953611117
通讯地址: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官地村南500米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束。
山东省乐康牧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 建设单位:山东省乐康牧业有限公司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监测单位:
-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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